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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国友决定逮捕
2024-07-25 21:28:55       来源:高检网

导读: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国友作出逮捕决定。

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原党组成员、副厅长孙国友涉嫌受贿一案,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国友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  本网编辑:徐光辉   审核:袁建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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